我于2024年2月22日从郫县恒星调味品有限公司离职,至今日郫县恒星公司未正常给缴纳2024年2月份社保及医保。反馈问题至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未处理此事。现特申请领导出面解决此事。谢谢!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已解决!谢谢
网友,您好:
您于2024年3月19日,在网络理政办留言反映的事项,接到该诉求后,我局第二税务所立即进行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28日13时5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该事情已与郫县恒星调味品有限公司协商处理完毕,已取消此次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郫都区税务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