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买药不给开具发票是合法的吗?不给开具发票,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近日在金牛区天回街道碧桂园小区楼下商铺-药店:成都静意大药房购买要,再三询问,反复确认,药店回复:现在药店都不能开发票,不论我用什么支付,包括现金,支付宝、医保,均不能开具发票!
请问是这样吗?无论如何都不能开吗?这么多药店,一年那么多收入,都不用开发票,是不是都不用交税?这么大笔不用交税,那硬要我们小民那点工资都要交税,是何用意,对这个很有疑问。或者说这些药店都是有些关系的?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税务局调查:成都静意大药房有限公司已给您开具数电普通发票。发票号码24512000000045545843,开具日期20240320,价税合计29.00元。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沙河源税务所将跟踪办理,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03月21日11:33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税务局:028-87700839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4年03月21日11:33时间段并未收到电话联系,这是开具发票就该结束的问题吗?这个公司一直不给购药者开具发票,偷税漏税好多年,完全不需要惩罚,严重怀疑是这位假装解决的人的亲戚吧,假装解决了,电话也完全没打,那公司打电话来还说什么我另一家都是直接免税的,怎么的,还有药店可以直接免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