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1月18日开始在业成科技有限公司干了一周多,活太累就离职回家过年了,然后他们一直没发工资一直拖到3月,然后我去问那个派遣公司(诺诚鑫),他们说要补办自离才给发,然后补办自离他们一个月只能是16号和25号两天才给补办,其他时间不给补,我忍到16号去办理,他们还各种理由扣了三天的基本工资290,这种恶意设置不合理的门槛为难劳动者补办自离还有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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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是富士康公司的派遣员工(诺诚鑫),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离职后未收到1月的工资。工作人员向您去电了解情况,您表示您已于3月16日前往公司补办离职手续,但公司称将扣除您3天工资290元。工作人员就您的情况与诺诚鑫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已联系您并向您解释公司不会无故克扣员工工资,290元为您旷工3天未出勤,故该3天没有工资,您已知晓。如有疑问请拨打:02860238360或添加微信号(电话号码同号):19308207231。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9日15时05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