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任何解释,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3月1日上午9:43与我电话联系只说了去了解情况并帮忙协调。
电动三轮车本身就无法进入非机动车库,周边其他住宅小区都是在车场另觅停车及充电位置。电动车电瓶入户放置及充电出现的安全事故历历在目,望领导能切实帮助居民协调及解决问题。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并按规划设计的要求设置电动车停车位置。对于充电问题,已要求物业与您协商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
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09:45与您电话联系,并做出解释。
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