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公安局三名警察,在未出示本人有任何违法行为的证据情况下将本人公然从上班地点带走,给本人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试问现在执法都是如此自由不受监管的吗?公安想抓人就抓人???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实:2024年3月13日10时许,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群众匿名举报称:BLUED软件上一名网名为“回忆入冬123321”的男子有吸毒嫌疑。我局禁毒大队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账号为张某所使用,因张某有吸食毒品冰毒前科。经综合分析,张某有重大吸毒嫌疑。同日11时许,禁毒大队民警到张某所在单位依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对张某进行了尿液和毛发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民警对张某释法明理后让其自行离开。
2024年3月14日9时24分,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