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教育 咨询】《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三条是如何规定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2 20:39 已回复

《四川天府新区条例》是否有网络查询地址?该条例第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两委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3 14:5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两委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审议通过,并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官网公布全文。
《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官方查询网址为:http://www.scspc.gov.cn/flfgk/scfg/202307/t20230726_44605.html。其中,《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三条内容为:“天府新区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引领,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节点作用,突出公园城市特点,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建设成都未来城市新中心,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中探索新路。”
以上情况于2024年3月13日与您联系。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4-03-14 13:45

希望天府新区践行《四川天府新区条例》,早日建成公园城市示范区。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