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学院路东段,3月12日20点左右,电瓶车停在斑马线等红绿灯,被该洒水车洒一身水。投诉该驾驶员,并给我回复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洒水车驾驶员应按照《成都市环卫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规则》的规定在洒水降尘作业时注意避让行人及各类车辆。给您带来了不便,我们深感歉意。我局再次对环卫作业公司进行强调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并要求环卫作业公司对洒水车驾驶员加强管理和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4日15时46分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若您有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办公电话(028-83972130)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感谢您对城市工作的关心与理解。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