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充市仪陇县何家沟六社村民,家里房子于2024年8月拆迁,仪陇拆迁办于2024年一月25号将我家安置于鼎仁恒峻府,由于过渡费到期,急于装修入住,前往物业办理装修手续,物业乱收费,要多收取2023年七月一号到2024年一月的物业费,理由是物业在2023年八月一号以交房于政府,我想请问这七个月时间我都不是业主,为什么却向我收取物业费?现在物业扬言,不乖乖把这多出来的物业费交了,就不给我办装修手续,并对我家断水断电阻止我装修入住,这多出来的物业费我交合理吗?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关于“物业乱收费,并对住户断水断电”的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鼎仁恒骏府小区承接我县征地拆迁安置还房约880套,2023年1月统一交付于县安置办,同时2023年7月大部分房屋已集中交付于安置还房户,余下的则属于零星安置。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中心已与该小区物业企业及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并责令其严格按照县安置办规定的安置时间点收取物业服务费。
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仪陇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