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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否为行政许可事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11 12:34 已回复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第一,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第47条,申请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若属于,条例中指的“行政机关”具体到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申请上,是那个单位负责公示相关资料。
请尽快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3 14:20

网友你好,你提交的关于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关问题收悉,我厅于2024年3月12日16:28电话向你答复,你表示已知晓。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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