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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省属免费师范生辞职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9 13:34 已回复

你好,我是2017年毕业的首届四川省属免费师范生,想咨询辞职相关事宜。如若2024年7月辞职,还需支付多少违约金?是否会记录在诚信档案,影响再次考公考编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1 09:12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教育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4 13:09

您好网友:
现将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 号)文件精神,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得违约,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从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再享受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政策,并须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退还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2018年以前入学的,从违约或离岗当年起,按不足服务年限每年 12.5%的比例计算;2018 年及以后入学的,从违约或离岗当年起,按不足服务年限每年 16.7%的比例计算),并缴纳违约金(按已享受免补费用总额的 50%计算),超过时限须按每天 1‰的比例缴纳滞纳金。
公费师范生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管理档案的市(州)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并将公费师范生违约记录记入个人人事档案。2018 年及以后入学的公费师范生违约后,5 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教育厅将对各地公费师范生违约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如有疑问,可详询您所在属地教科体局。或致电0817-281003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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