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2月2日与成都初心佳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位于金牛区的顶峰水岸3期13号楼1单元1402.D室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于2024年1月18日完成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租赁期间无水电气费用的拖欠和房租拖欠,通过双方房屋交接认定无异议。但截止目前2024年3月8日,成都初心佳寓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已然未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租房押金1200元和水电押金300元,共计1500元。多次联系租房管家都没有受理解决。请求相关政府部门予以帮助解决,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12日10:13与您电话联系,告知处理情况。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6081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