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武胜县烈面镇新买了一套商品买房, 拿到了产权证明, 天然气上户主为上上任的房东,无法联系,但是宏宇燃气要求过户必须双方到现场才给办理。现在国家都已经提倡一件事一次办了, 并且都已经取得房产证了,燃气公司还有什么理由要求双方到场的?这种办事方法对群众而言是有极大的不便。需要顺应时代潮流,推出网上办理,简化流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馈的问题,我们已向宏宇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咨询。过户双方必须到场是公司规定,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燃气用户的权益。但若实在无法找到前任户主到场进行过户,可找到之前的燃气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纸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办理。若有其他疑问可通过电话:6510077咨询宏宇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关于您所提到的推出网上办理、简化流程的建议,我们会将其转达给宏宇燃气公司,建议他们积极采纳,提高为民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让各位老百姓少跑路!
最后,感谢您的建议,祝您天天开心,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