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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天价物业费,是否是乱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5 20:38 已回复

     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杭州路东段1008号楼盘上和领誉中心,用途为办公用房,收房时告知还要除物业费10元/平/月、电费0.7~1元/度、水费4.23元左右一吨(他指的是冷水)、垃圾费0.2元/平/月外另外再签一个物业补充协议,拟定再收所谓的有偿服务空调费7元/平米/月,35元/吨热水费,我们业主可以选择不消费,但却不让我们业主自己安空调和热水器,而购房时并未告知!请问大领导:这算不算乱收费?这算不算绑架消费?请大领导为我们做主!
   其次,目前的物业费10元/平/月,与服务质量根本不匹配!每天只是一次楼道清扫!周边的广汇物业都比他的好,广汇物业才收5元多/平/月,恳请物价局核实一下。
  我们业主人少(开发商自持90%),人微言轻,无法与之抗衡,多方求助无果,回复还是老样子。期望大领导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不胜感激!此致,
敬礼!  2024年3月5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6 10:3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18 17:2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上和领誉中心物业费等相关问题。经核实,根据开发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0元/㎡/每月。公园城市局在2024年1月期间已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办公楼物业三方沟通协调会,开发商、物业代表听取了业主代表相关诉求,并承诺年后给予明确协调解决方案。开发商在2024年3月初已向业主代表反馈了协调解决方案(如下):1、已接房业主,免收3个月物管费;2、中央空调、热水属于特约服务,按需付费使用。中央空调使用费按照7元/月.平包月使用(含按面积大小免费赠与3-7吨热水,超过部分按35元/吨计收)或0.9元/KWH按表计量收费,热水按35元/吨计收,不愿意使用者不提供中央空调或热水;3、服务质量满足承诺,不存在不达标的问题;4、选择中央空调或热水计费方式的业主,可在半年内申请调整一次计费方式,调整后将不能再次调整计费方式。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费收取标准(10元/㎡/每月)暂未发现违反合同的行为,建议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18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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