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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成都众信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2024-05-07 23: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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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24年1月05日至5月07日,我们在成都众信诚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员口头欺骗隐瞒的情况下以押一付三的方式租赁成都武侯区高新区慕和南道5-1单元-804(四居室之中的1个房间)共交了3个月租金2400元,及一个月房租的押金800元。 所有费用合计3200元。这个公司收取费用的方式为向指定用户存入款项,存在偷税漏税的可能(有具体收据为证)。在租房前承诺到8月05但是在我们入住之后被告知房东退租,在我们提出退房租押金后对方推卸责任,协商退租无果。 我们在5月7日与该公司业务员沟通退房租押金,并明确表示马上搬走,但是强迫我们签合同退房租合同90天左右再退房租押金。之后甚至恐吓我们让我们起诉他们公司,要求我们自己退租 该公司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沟通无果的情况对我们两名租客进行威胁恐吓,并有恃无恐,沟通态度恶劣 同时合同中存在霸王条约:没有补偿金只有房租,该合约造成了中介方的暴利,这一条款不仅不能起到促使中介方积极履行居间协调的义务的作用,反而会诱使中介方故意扣押金,导致交易失败,自己坐收渔翁之利,获取暴利,这不仅违反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民事原则,同时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弊端太大。中介方用看似公平的条款,对违约方进行处罚,但事实上却侵犯了守约方的权益。该公司多年来欺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多名。不断钻取法律漏洞。以霸王合同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本人虽然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入世未深,太过于单纯,未能够及时辨别出该公司合约的不合理之处,在离校之际太过于心急受到该公司业务员的蒙蔽,签下不合理合约。以后会深入学习法律知识,避免收到蒙骗。请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诉求:依法合理退租,退押金,退剩余物业费和维护费,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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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天府新区
回复时间:2024-05-08 18:51:27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4-05-24 16: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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