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层建筑由于电动自行车燃烧意外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频发。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兴唐悦府小区一期,电动自行车车库设置于地下,现已投入使用。问题一:其与机动车库之间未落实有效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006-2014(2018年版)1.0.4条之规定?;问题二:电动自行车车库改造工程是否需要履行向住建局报建程序,是否已完成消防验收?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区住建局于2024年3月5日接到您投诉,反映“问题一:其与机动车库之间未落实有效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是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006-2014(2018年版)1.0.4条之规定;问题二:电动自行车车库改造工程是否需要履行向住建局报建程序,是否已完成消防验收”等问题。经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核实,区住建局已将兴唐悦府小区原设计机动车停车库局部改造未非机动车库的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您咨询的电动自行车车库改造工程是否需要报建的问题,经核实,该项目造价不足100万,未达报建条件,故不需要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
以上情况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5日12点33分左右电话联系告知您,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