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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求助】川西跟团旅游自愿离团被要求签署霸王条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3-04 12:39 已回复

2024.2.11日我二人随该团由四川成都市前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新都桥镇,由于我二人出现严重高原反应,所以决定第二日(2024.2.12)早上退团,自行返回成都。根据出行前我与该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中表示“在行程中解除合同,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旅游费用x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 x 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x 已经出游的天数 ” 。我二人跟团总共缴纳团费3200元,总共安排的旅行天数是4天3晚,但是我们仅出行一天加入住一晚,离团时导游告知仅仅只能剩下房费360元;按照合约中表示,应退还剩余团费2400元 。
当时该旅行社导游告知我们,想要退团还必须签署他们旅行社的退团合同。该霸王退团合同中要求,退团的游客不能要求旅行社退还旅行团费,方可退团! 当时我与我的同伴严重高原反应加之身体严重不适,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只能签署该合同。希望归还游客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6 16:06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调查:工作人员通知旅行社协调处理,如您后续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6日9:35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86697003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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