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4年3月1日7.30–9.15在某平台叫车,车牌号为川Q035M7的车辆来接驾,行程结束后司机拒绝按平台价格收取车费、恶意加价,半路甩客,乘客不按照司机要求,就不让乘客下车,言辞激烈态度非常恶劣。经查询该车在未得网约车运.输证的情况下违规在某平台注册接单,且未向乘客开具发票,已经违反相关规定,希望对该车辆及司机依法进行处理,向乘客道歉。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川Q035M7系长锋定制客运车辆,具备有效道路运输证,该车定制客运路线为宜宾到泸州,现已前往长锋公司现场核实,该车存在违规行为,已要求长锋公司对该驾驶员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停班三天进行处罚,并加强教育学习。 宜宾市翠屏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