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自建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自建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9 21:03 已回复

你好 我们是养马街道先进村6组村民 由于房屋老旧失修 家里老人也上了年纪 现在想重建 想咨询一下建房政策 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可建面积是按什么标准定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1 13:5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5 14:12

网友:
您好!谢谢的留言,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您咨询房屋修建一事,现养马街道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外的农村房屋,原则上只能进行危房原址重建;根据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印发《成都东部新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东应急发〔2023〕37 号)的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审批以户籍登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利的农村户口人数为准。申请宅基地应当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原则。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如您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到养马街道办事处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5日10时3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5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