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因家里白天无人照看,在考察众多托育机构后,于2023年12月8日与四川宝宝心家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该托育机构位于金牛区永陵后巷16号—201号2层),支付了11736元的托育费用。2024年1月31日,该托育机构在未提前告知在读婴幼儿家长的前提下,仅通过客服发朋友圈的形式,单方面宣布2024年2月1日关闭经营。托育费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退。还企图扣掉10%的销售提成。经查询相关政策,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中明确了托育机构的场地要求“自有场地或赁期3年以上的场地”,《四川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细则》也明确了“托育机构终止服务的,应妥善安置受托的婴幼儿,并处理好相关后续事宜”。这家跑路的托育机构经营许可证是2021年12月份取得的,备案是2023年6月通过的,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是怎么监管托育机构场地标准的?现在托育机构终止服务了,至今没有退费,相关部门又是怎么监管他们做好后续事宜的?所以要求成都市卫健委、金牛区卫健委履行职责,做好监管,督促宝宝心家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退还收取的托育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违法成本。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卫生健康局调查:一、2月1日,经卫健局工作人员了解:宝宝心家因经营亏损,于2024年2月1日停止经营。就学员未消耗的剩余费用,提供两个解决方案。方案一:退费,分五期,每期退还20%,时间为2月28日、3月28日、4月28日、5月28、6月28日。方案二:将剩余托管服务转至周边其它托育机构或者幼儿园(相关事宜负责人:张老师,电话:19308179095)。2月1日区卫健局、西安路街道办、西安路派出所相关人员,组织协调宝宝心家委托处理该事项张老师与10余名家长代表进行沟通协商。但未能与全部家长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二、卫健局属于托育机构业务牵头部门,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范畴,属法院管辖。如果您目前仍未与该机构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依法通过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双方协调不成,您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为防止该托育机构卷款跑路,区卫健局已经及时向区行政审批局去函,暂缓该托育机构的《营业执照》注销程序。
四、2月28日上午,卫健局卫生应急科长、人口家庭科长和工作人员,到通锦路与中铁二局信访办赵科长就宝宝心家此次事件涉及的当事人沟通协调,请中铁二局协助联系当事人,搭建沟通协调平台,争取协商解决相关家长退款的正当诉求。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6日14时4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请联系金牛区卫生健康局:87517572。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