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请问对于全商品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占用绿地和小区公用道路,需要哪些程序和手续?如何操作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要全小区业主投票决定吗?不需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全小区业主是否要为这些建在公绿公共道路的私有电梯负责吗?不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
你好!你关于加装电梯占用小区绿地和公共道路有关问题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增设电梯占用小区绿地和公共道路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地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
谢谢你对我省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