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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广安市怎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子女补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ericyeung  2024-02-28 19:3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母亲缴纳广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14年,2024年按目前广安市最高档6000元/年缴纳,今年9月即将办理退休,近期我们通过网络及其他渠道了解到,多个省份可通过子女补助/村集体补助等方式,在父母自己缴纳6000元/年的基础上,子女可再补充资助缴纳一份相同的金额,即年可缴费1.2万元/年,一并纳入参保人个人养老账户余额。

政策是适用于全国各地的,详见《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其中关于集体补助条款为: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目前我们了解到广安市内已经有“岳池”“邻水”部分地区已经有子女办理成功,以“子女补助”的方式,每年在父母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子女再多缴纳了一份相等的金额。

但是我拨打经开区社保局电话0826-29560进行咨询,却被简单回复他们不办理该义务,让我问乡镇劳保所。因本人在成都 不能前往乡镇劳保所询问。

在此,我诚挚恳请上级领导给予权威、专业的解答,希望可以为我们开通子女补助缴费渠道,为人子女希望为母亲补助费用,以期尽可能提升母亲退休后的待遇,减轻晚年生活压力,非常感谢!盼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6 15:50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开通子女缴费补助渠道”的问题,结合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缴费档次和经办规程,现回复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助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4〕34号)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我市参保人员均可在户籍地的县(市、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业务。经开区辖区内的参保人员分别在前锋区和广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奎阁街道办事处、新桥街道办事处和护安镇在前锋区办理,枣山街道办事处和穿石乡在广安区办理)。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
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的经办规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第二十五条:村(社区)集体经济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个人按国家规定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或资助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助或资助明细信息录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并上报县(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补助或资助资金的金融机构在收到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账凭证反馈至县(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县(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到账凭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到账信息录入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补助或资助明细信息进行确认,将补助或资助金额计入个人账户。
四、联系方式
现将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提供给您,欢迎来电,我们将热情为您详细解答相关政策。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区:0826-2601675 前锋区:0826-2889693
岳池县:0826-5688037 武胜县:0826-6261791
华蓥市:0826-4830228 邻水县:0826-3582391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3-06 22:46

我2月29日就给前锋区社保局打电话0826-2889693进行咨询子女补助 工作人员在没有深入了解、学习政策之前,直接就回复没有听说过这个政策,不予办理。

请问广安市这边子女资助是只能缴纳当年的还是可以补缴以前14年的子女资助

我查询到江西省各个市区县政府都发通知个人资助可以补缴14年

不知道广安市可否补缴14年的子女资助

 

官方解释

回复单位: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 2024-04-03 17:01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于3月30日下午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了目前我市相关政策,您表示已经清楚了解,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26-288969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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