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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咨询一下拆迁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8 19:30 已回复

您好请问一下我属于成都东部新区草池镇瓦厂村,我们村还有几百亩土地未拆迁完。想咨询一下三个问题。第一:我是女性,是户主,如果我结婚老公能享受安置吗?第二:如果我近期生小孩能享受安置吗?第三:我们村很多人并没有买社保,我现在23岁,如果有买社保机会,买社保是买多久的社保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9 13:4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4 14:56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简府发【2017】26号文件第二章第十三条(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子女”、(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再婚三年以上、新增初婚或丧偶再婚配偶,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所享有的权利,经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审核认定,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人员 ”,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享受安置待遇。由于您现在并未结婚且生育,安置政策请以您婚后实际适用政策为准。核定社保缴费年限,按照成办函[2019]69号文件要求规定,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实际年龄,从16周岁开始,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最多不超过15年。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3月4日10时2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如仍有疑问,可咨询草池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028-27871209。

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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