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川区麻柳镇石墨烯项目拆迁未解决的问题
镇政府找不到相关负责人员 出现推诿扯皮造假等一系列问题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在《问政四川》留言板上提出的“麻柳石墨烯项目拆迁未解决问题”,我镇高度重视。3月1日,我们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了解到您的母亲王某某的户口位于麻柳镇铜鼓堆村4组,但并未在拆迁项目中享受到人员安置。经过我们的深入调查与核实,王某某在拆迁范围内没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根据《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市府发(2018)22号)文件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具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位于征地拆迁区域内,并且属于该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才符合征地拆迁住房的安置条件。因此,王某某并不属于此次征地拆迁的住房安置人员。
衷心感谢您对麻柳镇工作的关心与关注。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与麻柳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18-3244032。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