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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海伦堡玖悦府拒不履行购房合同条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7 14:13 已回复

海伦堡玖悦府毗邻蓉遵高速,受高速影响,小区噪音在关窗的前提下仍然严重超标昼间有60分贝,业主代表们要求海伦堡玖悦府开发商履行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订的第十九条-(四)-2&3,开发商代表拒不配合我们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噪音。其真实原因有目共睹,就是不符合国家标准(GB50096-2011),这完全是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希望政府为我们做主,责令开发商配合业主进行检测!无需电话沟通,留言即可。

《商品房购买合同》第十九条-(四)2&3原文:
图片也已附上: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现行【◎国家】【◎国家】【O地方】标准,标准名
称:住宅设计规范,标准文号:GB50096-2011。
3.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经检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商品房全部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GB50096-2011中关于住宅隔声的规定:
1.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2.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37dB
3.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7 14:58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01 14:2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天府新区海伦堡玖悦府小区存在的隔声情况已知悉,目前该项目属于在建工程,后续质量验收过程中质安站将重点查验其噪声检测报告。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4-03-03 10:58

谢谢公园城市管理局,我们要求的是查验的是“室内”隔声检测报告,并非只是噪声检测报告,请质监站关于噪音重点监测海伦堡玖悦府的室内噪声隔音是否符合其购房合同中需履行的达到GB50096-2011中关于住宅隔声的规定:
1.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2.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37dB
3.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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