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领导,哈密-重庆特高压线路途径鹤峰乡石曲子村1组,涉及拆迁的农户按照哪种政策赔偿?是否是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阆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示”最新版执行?
乡政府按照阆仪营高速修建涉及拆迁的补偿方式,以旧版文件来执行是否合理?为何不按照最新修订文件执行,请作解释,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咨询“哈密-重庆特高压线路涉及拆迁的农户按照哪种政策赔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哈密至重庆±800千伏直流特高压工程房屋拆迁补偿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阆营高速公路阆中段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阆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示”,最终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省政府公布文件为准,目前未执行。感谢你对鹤峰乡人民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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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至重庆±800千伏直流特高压工程房屋拆迁补偿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阆营高速公路阆中段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阆中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阆中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成果的公示”,最终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省政府公布文件为准,目前未执行。感谢你对鹤峰乡人民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