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请问农村土地农田水利灌溉是否每年都在收取水费,是多少人一个人,还是按什么标准收取……为何乡镇下辖的村是委托谁来收取有明确规定嘛,为何收费人员素质这么低下,家里的老人还要被骂,正常收取不是都要开具发票嘛!现在国家不是都是依法依规了嘛,这样性质恶劣的人真有权来收取嘛,或者有没有其它渠道可以缴纳,还有也没下发一个通知应收取多少嘛!不是都要求透明化嘛!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
经查,根据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水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08〕84号)文件要求,各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村民团结用水、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落实水量到社、水费到户,按时收取水费及时足额将水费直接上交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直接上交县财政水费专户;各乡镇每年8月底前交清春灌用水水费,12月底前交清秋水水费。农业终端水费包括基本灌面水费、超计量水费,收费标准为按基本灌面配给基本水量,以标准亩计,旱地用水四亩折一亩;用水量实行以乡镇地域交水的办法确定,基本水费收费标准为19元/亩,超用水量水费根据实际超用水量按标准收取,农业终端水费严格控制在53元/亩以下(含53元)。
我们已对收取水费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教育,给您带来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