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崇德学校初3,交班主任的600元补课费1050的资料费不开发票。只是学校收的费用才开发票。本学期3个多月收生活费3000元,上学期五个月收取生活费也是3000,学校当初说生活费是按照600元每个月的标准收取,所以存在乱收费。希望能得到解决。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渠县崇德实验学校乱收费问题”已收悉。经渠县教育局调查组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2月22日,渠县崇德实验学校初三年级班主任教师通知本期采取600元/月/人的标准预收3000元伙食费,期末将按照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结算属实。该校集中收取学生的伙食费不合理,实行标准餐的做法未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对此我局责成该校立即整改,实行刷卡消费或按月结算及时公示机制。
该校初三年级预收1650元教辅材料费属实。根据川发改价格〔2019〕280 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自愿购买各地选定的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教辅材料以及普通高中学生自愿购买各地选定的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材,可申请由学校统一代购,经核实,该校征订的教辅材料1650元已超出征订范围,我局已责成该校立即清退教辅材料费并规范征订流程和行为。若发现该校存在违规征订教材及教辅材料,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如您仍有不明之处,欢迎拨打渠县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818-732124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审签人:田 川 渠县教育局局长
经办人:赵俊鸿 渠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干部
蒲海军 渠县教育局纪工委干部
渠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