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是四川达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管理芯通科技大厦。并于2022年3月15日与芯通科技大厦产权方“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芯通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又于2023年12月28日经高新法院执行庭的强制执行下接收芯通科技大厦的物业管理权,再于2024年1月30日高新区成都市高新法院执行庭再次明确物业管理权及物业费、代收代缴等费用事宜。
我司已是该大厦合法的物业管理方,有权向该大厦用户收取物业管理费、代收代缴等费用,但因前物业公司的恶意阻挠,未严格执行相关法院生效判决及执行裁定,导致的我司至今未收到任何物业相关费用。我司恳请政府能为我们合法企业主持公道,给我们生存空间。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对接,您所在企业为四川达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需咨询前物业公司恶意阻挠的相关事宜。
二、办件情况
关于该问题:我们已告知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就侵权事宜起诉,管辖权人民法院在收到您递交的诉讼材料后,将依法审查并告知您后续事项。未尽事宜可咨询法院诉服热线12368。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26日11时27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