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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武胜县旧县乡原六村二组乡村公路一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21 01:42 已回复

尊敬的交通局领导:
     关于武胜县原旧县乡六村二组乡村公路有如下情况:
    一、该村道路是如何修建的是王*诚出资修建,交通局同意吗?是否有交通局规划或者属于乡村道路网络?
    二、2012年该村道路修建,后期硬化是否由本村村民王*诚出资?或者是硬化出资该村道的钱是来自上级财政拨款?这条路的资金建设构成是怎样的?
    三、这条道路上的所有路灯是由本村村民王合诚出资安装的吗?
     四、该条道路谁可以通行,谁不可以通行?谁可以收费拦车?该条道路占用的1社用地租金是谁签的合同?
     五、该条道路谁是合法的拥有者,是属于国家交通运输管理?还是村集体管理,村集体管理谁可以开车,谁不可以开车?是村干部和王*诚是这条路的合法拥有者吗?
     六、该条道路涉及1社土地使用费,如果是私人土地修路,是不是违法用地?那如果在这条路上出事故是不是该有土地拥用者和道路建设者负有法律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沿口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6 16:35

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沿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置,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2012年8月,原文教村2社村民王合诚、王正林等群众代表找到原文教村村委会,诉说因兰渝高速公路修建后,2社50多户200余人行路较为困难,请村委会出面协调修一条社级公路用于群众通行。
前期路基(土坯路)由王合诚全额出资修建,其他村民出劳。
后期道路硬化则按照县交通局统一规划,由县交通局出资,沿口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建完成。因文龙村为移民后扶村,道路路灯由县水务局的移民后扶项目出资安装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之规定,乡村道路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无权堵塞道路,使车辆或行人不能通过。堵塞道路向车辆或行人索要通行费的,是抢劫行为,被拦截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后续仍有问题,建议到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301办公室咨询。
武胜县沿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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