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月11日报名四川龙翔国际旅行社高新区分公司川西小环线三天两晚游,当时微信销售介绍的价格为1430的轻奢小团,预交1000定金后签订合同。出行后发现同团团友入住酒店比我们高一级且含餐团友报团价格为1380的轻奢小团,于是发现我们其实对应的是1280的舒适团。联系微信销售无人回复.该旅行团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求退差价无人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价格违法等问题要求处理。
2.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检查当事人,其合同有注明:“因我公司属于散客拼团,客人报名渠道不同,价格会有一定的差异化,套餐不一样,价格肯定会有高有低,我社是属于发团社,不接受退差价投诉,请游客知晓。”
3.调查处理意见: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违法行为,消费者有知情、选择权并签署合同;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建议向其主管单位旅游局反映。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28日15时22分与您短信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