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气罐爆炸事件发生后,国家应急管理局出台文件只针对餐饮行业禁止使用50公斤瓶装液化气和禁止使用双相(液相和气相)煤气瓶,为什么宜宾市针对所有50公斤(含单相液相)煤气瓶都禁止充装?工业用气怎么办,有气化炉设备的需使用液相瓶的工业用户怎么办?是否有相关的技改政策?
一是气瓶充装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不得进行充装。二是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要召回并移交检验机构报废处理,及时消除气瓶使用功能;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在瓶体上喷涂“气液双相瓶”“仅用于气化装置”等明显字样,在气相阀、液相阀附近分别喷涂“气”“液”明显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