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龙马潭区杜家街金源路涂料厂厂房仓库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改为商用酒吧和餐厅门市。根据国家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即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也不允许在商业用地上从事工业活动。以上情况反馈给多个部门,承认违规,无部门执法。现在临街之前还修起无证门市。是否后续个人可以效仿操作,申请工业用地改为商用。无建造许可修建门市?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小市街道办事处回复:经调查核实,您反映“龙马潭区金源路涂料厂房”位于龙马潭区金源路547、549、531号,房屋整体为合法建筑并有相关产权证明,目前,该处厂房产权已售卖给私人所有。
经现场检查,该处房屋开设有“吞兽酒吧”“健健烧烤”等,前期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该处业主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已结案。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小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0830-2980683。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回复:经调查核实,龙马潭区金源路原涂料厂因工厂倒闭,于2007年左右将厂房等不动产和相应企业资产进行清算拍卖,由陈某等7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并于2018年办理不动产权证。陈某等7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将部分房屋翻新改建后用于经营餐馆、酒吧,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因该宗地涉及的事项为市级相关部门管辖,下一步我分局将把调查核实情况予以上报,再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电话:0830-252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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