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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大邑县不动产中心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8 10:49 已回复

位于大邑县的“西岭雪温泉住宅小区”一期,因楼盘烂尾,早于2012年业主就与开发商天朗置业公司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与贷款银行农业银行大邑支行解除了《个人住房按揭合同》。但至今业主名下仍被登记拥有相关房屋,造成业主在限购期间无法买房,也造成至今按二套房认定,一个本已解除的房屋长期挂在业主名下,大邑不动产中心不予解决、农业银行大邑支行不予解决,造成几百户业主受损。请政府予以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18 13:27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建议处理途径:一是农业银行大邑支行向大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解除抵押登记;二是司法途径解决上述房屋物权归属问题,待判决时生效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您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大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所涉房屋物权回转给成都天朗置业有限公司的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8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国资金融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0 13:47

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自2005年起,大邑县人民法院对群众留言所诉内容进行了判决:解除购房者与开发商天朗公司的购房合同、及与农行的按揭合同,由开发商天朗公司返还购房者未归还的大邑支行按揭贷款本息,农行大邑支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目前大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如果需要农行大邑支行配合办理的,我局将督促农行大邑县支行积极办理。我局工作人员于
2024年2月20日上午10;49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办理结果,您对我局的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大邑县国资金融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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