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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G353道路损坏及错误维修导致农房受损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2-04 12:10 已回复

投诉问题:盐边县红格镇新民综合汽修门口的G353道路因大量大货车通行造成损坏。大货车快速通行时,因道路损坏引发车辆巨大抖动,产生巨大噪音污染;同时,大货车抖动引发周围地面、房屋的剧烈共震。尤其是道路养护单位在此前的维护中未按照道路建设规范施工,在未进行连砂石铺设等路基修复的情况下直接浇筑大量混泥土,混泥土断裂后共震更加强烈,表层沥青补缝也无效。如今,周围民房每日反复经受多次3到5级地震震感的剧烈抖动,现已大量开裂,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

投诉建议:

1、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踏勘噪音污染与共振强度。

2、攀枝花市及盐边县交通运输部门立即进行相关道路路基、路面的彻底修复,严格按照道路建设规范施工。

3、攀枝花市及盐边县住建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对受损民房进行安全鉴定,协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妥善处理房屋损坏的修缮加固工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盐边县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4 17:51

已线下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21 11:21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您进行电话沟通,并于2024年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会同你方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将问题答复如下:
1.您所反映的养护施工中未进行连砂石铺设等路基修复的情况下直接浇筑大量混凝土系公路建设中路基补强的一项主要措施,不存在未按照道路建设规范施工问题。
2.您所反映的噪音污染问题主要为道路局部破损、车辆快速通过引起颠簸造成,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修复处理,预计3月底前处理完毕。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新春愉快。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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