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中市平昌县原金宝乡国光村9社居民,2015年金宝新区建设,占用了我家的土地,而至今未向我家兑付土地使用费、宅基地费、过渡费等达35余万,我们这些失地农民因为没有土地,而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如今成了落魄的无业游民。本人多次到平昌县拆迁办和信访局要求向我兑现欠款,但均无果。恳请政府立即将我们老百姓的救命钱兑现给我。
网友: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反映“老百姓的土地使用费什么时候能兑付”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平昌县金宝乡国光村经区划调整现为平昌县金宝新区管委会黄滩坝社区,相关拆迁费用待县政府拆迁资金匹配到位后,我单位将按比例逐一发放,你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平昌县金宝新区管委会(地址:平昌县金宝大道二段88号)205、211室详细咨询了解拆迁费用相关事宜。
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