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2024年2月1日通过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留言:机动车闯红灯问题我大队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也极为关切。经调查核实,2024年2月1日16时48分,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川R4XXX3在七里大道与东山路交叉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对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现场对其批评教育。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