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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绿地康桥公馆涉嫌违法侵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薛定谔的猫1014  2024-02-01 12:23 待解释

【问题1】未完整公示房屋检测文件,侵犯业主知情权

具体情况:绿地集团通知业主在1月30、1月31、2月1日对(预售)的康桥公馆进行接房,但是,未完整公示加盖政府部门鲜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未公示该小区的消防检验情况。因此,业主有理由怀疑,绿地集团拟交付的康桥公馆在相关事项上,并未达到合格标准。

主要诉求:第一,恳请相关部门积极作为,明确回复,绿地康桥公馆在以上各项检验中是否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并要求绿地集团在康桥公馆小区大门处逐一公示以上文件(加盖鲜章)。第二,倘若此小区因“不合格情况”无法交付,恳请相关部门要求绿地集团在康桥公馆小区大门处公示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计划,以及对业主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注:因整改而延期并非不可抗力因素)。

【问题2】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违法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事件1:绿地集团与业主签订的(预售)合同中,明确了通水、通电、通气的交付标准,但是,开发商在未履行合同义务、未达到交付标准的情况下,通知业主接房,直接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且,开发商在未达到交付标准的情况下,要求业主于2024年2月2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也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主要诉求:第一,恳请相关部门要求绿地集团在履行合同义务,达到“三通”标准的情况下,再交付康桥公馆小区。第二,恳请相关部门督促绿地集团在康桥小区大门处公示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计划,以及对业主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注:因整改而延期并非不可抗力因素)。第三,恳请相关部门督促绿地集团落实整改和赔付。

具体事件2:绿地集团与业主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图纸明确了房屋布局,但是,现在交付的部分房屋与图纸有出入。开发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2个卧室中的2面墙体以及配套窗户进行了拆除。

主要诉求:恳请相关部门监督绿地集团对擅自拆除墙体的房屋业主进行赔偿(含材料和人工),赔偿金额应执行市场标准,并在康桥小区大门处公示赔偿的业主、金额、时间、方式。

【问题3】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恳请有关部门明确是否符合规范

绿地集团承建的康桥公馆部分楼栋的车库存在严重倾斜、漏水,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请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如果不存在,可否出具明确报告;如果存在,应如何解决。

此外,许多细节性的交付问题不进行一一列举,毕竟,均属于真实可见的。原本,这些是可以开放商与业主进行沟通的,但是,对方态度傲慢、不作为,让我们对绿地集团完全失去信任。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向市民公示调查时间、人员、情况、结果。

我们通过政务平台合理合法反映诉求,相信政府会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帮老百姓排忧解难。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5 16:27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5 17:40

市民朋友,您好。2024年1月9日、1月31日,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已2次组织开发商、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勘楼盘现场和召开座谈会,并就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集中解答和提出相关解决方案,绿地集团宜宾公司将于2月5日统一向业主回复相关问题。对于业主提出的合法合规诉求,我局亦将督促开发商按期完成整改。

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4-02-06 10:46

绿地宜宾集团出具的整改方案明显存在玩弄文字游戏、规避责任、欺瞒群众的行为。具体如下:
第一,虽然绿地集团宜宾公司自诉15日内对“三书一表”进行备案,但是,相关手续齐全是交房前提,理应在完成整改和备案之后,再通知业主接房。既然该集团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备案,就提前通知业主接房,显然有悖于自诉的“达到交付条件”。这里明显存在规避责任的情况。
第二,康桥小区房屋的建设是否通过消防相关的检验,并未得到明确回复或文件公示。关于这个问题,业主有知情权。倘若开发商并未通过检验,开发商需在整改通过并公示信息后,才算达到交付标准。
第三,绿地集团宜宾公司以周边道路由政府建设为由,推脱“供电”问题,请相关部门明确“供水、供电、供气”的交付标准。此外,倘若理由属实,请绿地集团宜宾公司给予相关部门认可的、具体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以看似负责的“垫付”作为处理方式。那么,究竟“自身应该完善建设保证供给”是“垫付”,尚未可知。
第四,(预售)房屋的合同面积与实测不符且公摊面积以什么标准、如何计算这一问题并未得到明确的、正面的回复。
第五,开发商承认存在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拆除房屋墙体的情况,但是,给出的补偿方案模棱两可,并未明确按照什么标准计算或获得什么部门认可。
第六,关于电梯设置问题,在回复中经提到电梯品牌,刻意回避了2部电梯规格是否合适6户的问题。
第七,关于分楼栋的车库存在严重倾斜、漏水的问题,并未得到回复。
房屋建设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美好生活。我们希望相关部门积极作为,督促绿地集团宜宾公司正视问题、解决问题。请绿地集团宜宾公司不要一边高喊“绿地,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一面在未做好自身工作的情况下就通知业主接房并缴纳物业费。开发商在通知业主接房时,没有做好检查备案工作、没有尽到公示义务,已经构成侵权行为。业主就开发商的问题反复与其沟通,却得到这样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答复。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绿地集团宜宾公司给出整改方案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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