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养马街道村民,18年拆迁,当时老家农村房产证只有父母的名字,我在队上没有房产证,父亲早已去世,但是我是独子,就跟妻子,女儿,母亲一起安置了,像我们这种情况,我就一个独女,我女儿以后结婚后,女婿户口能迁到我们队上吗!女婿还能享受新增人口补偿安置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养马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通【2019】36号),前置条件: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直系亲属:本人的配偶、(继)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因现您迁入地已无合法稳定住所,所以无法迁移您女婿的户口。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4日10时4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经核实,养马街道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主要是想了解户籍迁移的相关问题,具体迁户政策请您咨询公安机关和户籍办。如有拆迁政策的咨询,请带上您的个人资料至养马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现场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4日09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