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东部新区绛溪3线拆迁安置的村民,当初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工作人员跟我们说的是可以选择限价商品房或限价安置房,限价商品房每平方单价更高,需要多交钱,但可以像正常购买的商品房一样2年左右拿到房产证。
近期村上通知2月2号参与抽签分房,经询问,抽签时是所有房子一起混合抽签,所以我想咨询一下,限价商品房和限价安置房是怎么划分的,是混合在一个小区里面的甚至是同一栋楼吗?土地性质是一样的吗?如何保证选择商品房的村民能够如约拿到房产证?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拆迁安置房中的商品房是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的房屋,在拿到房本后可自行买卖,随时交易,随时变现;拆迁安置房中的安置房是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只能自己居住不能买卖,如要买卖房屋,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进行买卖。房产证需要到房管局进行办理。若有未尽事宜,建议您到玉成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详细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4日11时0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