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随着2023年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的正式实施,同为南充市下辖的顺庆区、阆中市已于2023年12月相继出台了新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 实施细则”,明确将个人宅基地面积从30平米调整为了40平米。
请问仪陇县预计何时能够出台新的相关政策?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文件要求执行,即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相关实施细则正按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送审,待审定后即正式出台。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文件要求执行,即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相关实施细则正按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送审,待审定后即正式出台。感谢您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