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其他地方有慢性病补贴,想知道咱们古蔺有此政策吗?补贴标准和流程是什么?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慢性肝炎患者慢性病补贴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所患慢性肝炎不存在有补贴政策,但属于我市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3〕12号)要求,慢性肝炎纳入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申请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并如实填写《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在国家法定工作日自愿到泸州市内认定机构(古蔺县只有古蔺县人民医院和古蔺县中医医院可以办理)或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认定。Ⅰ类门诊特殊疾病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70%的比例限额支付,城乡居民参保群众慢性肝炎年度限额报销1980元、统帐结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年度限额报销2820元,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年度限额报销2256元。
2024年2月1日,我局工作人员已向您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我局统筹管理股,电话:0830-7211930。
感谢您的留言。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