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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投诉小福星滑步车俱乐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橘女士  2024-01-29 14:54 已回复


我于2024年1月投诉温江区小福星滑步车俱乐部违规不予退还预收的5799元课时费。

1月14日,温江区文旅局回复称俱乐部要求扣除我30%的违约金之后再退还,如果我不认可,就让我去法院起诉。


上述回复,令我非常不解。

根据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成都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第4点:违规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收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或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将违规收取的预收费足额退还学员家长 。

第6点:学员家长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及前项所提到的必需费用,其余费用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且不违反上述退费原则的除外。

俱乐部从来没跟我签订任何合同,所以不存在合同条款有任何另外的约定。

那么,俱乐部是否应该按照规定,足额退还我5799元的费用?

文旅局是根据哪一条哪一款,认为俱乐部有权利扣除我30%的违约金?违的哪门子约?

文旅局甚至回复说,因为事情发生在2021年,时间比较久。难道缴费时间久,就是俱乐部扣费的理由?!

请严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2-01 14:48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文体旅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来话人2021年花费8000元左右,在温江区诚心路小福星滑步车俱乐部订购课程,市民还有5700元左右的课程没有上完,市民两次与商家协商退费无果,市民向温江区文旅局反映,1月12日文旅局联系市民,告知联系商家告知要扣除30%的违约金进行退费,市民称2021年缴费时并没有相应的违约条款,对扣除的30%的违约金不认同,市民称如果部门认为扣除30%违约金合理,要求部门提供相应的依据。 诉求:对未使用的费用全额退费。”的问题,工作人员于2024 年1月12日10时进行核实,经与机构沟通协商,该机构称鉴于报名时间比较长,愿意在扣除30%手续费的情况下退回您3919元,如果以上协商无法与您达成一致还请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目前成都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办理正在推进中。
区文体旅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您沟通,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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