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找房,夹江县城南街的中介嬢嬢陈*华(夹江县红运信息部,查询其已注销,无营业资质,也可能有偷税漏税)期间没有积极主动服务,在本人要求下才带看了3处房,还未签租房合同前就收取了150元看房费。1月本人因还未签租房合同就找其协商退费100,该无营业资质的中介态度很差且拒不退费。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收到该留言后,立即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2013年9月,夹江县红运信息经营部负责人陈*华因到外地照顾家人,将营业执照注销;2023年回到夹江继续从事中介服务活动,未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陈*华陈述,该经营部收费方式为:1、介绍看房、婚介、保洁、家政等服务,不论次数只收取50元。2、若介绍成功,收取服务费用100元或双方协商按照成交额百分比收取,不成功不收取费用。据陈*华反映,您通过该信息部提供的信息,已与房东达成租房协议。信息部收取的费用为上述两项,共计150元。
对于陈*华无照从事房屋中介服务活动的行为,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陈*华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2、限期办理营业执照(2024年2月9日前)。
2月1日,夹江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电话对您双方进行调解,陈*华同意您的诉求,退还服务费100元,您电话中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夹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