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上传全友工资流水以及全友公司申报税款,按照公司说话申报5月工资5月发,12月离职还给我发12月工资,这是忽悠谁呀,税务机关可以一一核对,关于工作分2张卡偷税漏税行为已可以跟我核对。
尊敬的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崇州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崇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称已上传全友工资流水以及全友公司申报税款,按照公司说话申报5月工资5月发,12月离职还给我发12月工资,税务机关可以一一核对,关于工作分2张卡偷税漏税行为已可以跟我核对一事。经调查,您于2023年11月26日离职后,成都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25日通过农业银行全额发放11月份实发工资4128.06元,工资的计算数据是当月产生次月计算并发放,故与实际时间迟1个月。您举报“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一事,请您与崇州市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联系,进一步提供相关线索和材料,举报电话:028-82209006。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月30日16时7分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本次调查处理结果和相关事宜,您已知晓。
国家税务总局崇州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