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2024年1月23日我反映了大丰街道甫家一路东段与诚信路交叉口临近保利爱尚里一侧大树种植过于靠近路口,既影响全路段街道形象展示,也影响临近商业经营,此意见得到及时回复,在此感谢。但相关人员回复是:此意见有利于街道形象展示,但意见是我提的,要求由我个人自行组织移植和承担相关费用,此处理方式我不认可,理由如下;
1:此绿化为市政公共绿化,产权归属市政,既然认为移植树木后可更好展示新街新貌,激活周边商业,理应由市政相关单位牵头负责处理。
2:此绿地下为输油管道,树木移植到哪里应由相关产权单位指定,避免损伤地下管线及设施。
3:树木为生命体,移植前修枝,移植后支撑、养护均需专业人员处理,非我个人可操作
再次请求领导对此事进行调研后作出可操作性处理。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大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甫家一路东段保利爱尚里临街商家建议移栽附近香樟与黄连树木的问题,目前该路段暂未有移栽计划。针对您的建议,大丰街道工作人员将上报方案,待审批通过后,再对该路段进行改造。
以上情况,大丰街道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31日15时40分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