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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5 15:16 已回复

我爸妈都是大竹县农村户口,家在大竹县城有房子,爸爸年龄54,之前在厂里面干活儿交了几个月的社保;妈妈年龄52,从来没有交过社保。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她们俩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以及目前补缴社保相关的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5 16:28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9 09:33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里反映“我爸妈都是大竹县农村户口,家在大竹县城有房子,爸爸年龄54,之前在厂里面干活儿交了几个月的社保;妈妈年龄52,从来没有交过社保。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她们俩能否一次性补缴社保?,以及目前补缴社保相关的政策?”的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的父母能否申请一次性补缴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 号)第一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我省户籍所在地(以县、区为单位)或从事灵活就业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以及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为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由于您的母亲未缴纳过社保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无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您的父亲暂不满足补缴社保的条件。
二、关于补缴社保的相关政策
目前补缴社保基本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8 号)第三十三条:参保单位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和财务记账凭证等依据。无劳动合同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补缴 1996 年以前应缴未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上述规则办理的同时还需提供补缴职工的人事档案。
衷心感谢您对大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经办人:徐晗憧 联系电话:0818-6221987

大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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