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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安静兰辉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偷税漏税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2 18:03 已回复

成都郫县安静兰辉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偷税漏税问题,用亲属蒋某某和公司股东 张某某微信收款,支付结算公司支出,不走对工账户等,电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电梯钢丝绳老旧电梯未检验等各种问题仍在使用,消防不过关,等各类重大安全问题存在,望有关部门重视此事核查此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3 09:3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4 13:38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兰辉(成都)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所使用的3台液压升降平台不属于电梯,也不属于特种设备,不在我局特种设备监管范围。
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月24日12:00-12:01用电话87930905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郫都区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5 15:09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郫都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进行协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11时30分联系检举人。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三条:“以来访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来信、网络、传真形式实名检举的,检举人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电话形式要求实名检举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检举人采取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形式进行检举。检举人未采取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形式进行检举的,视同匿名检举。”我局工作人员已告知检举人举报途径,检举人选择以电话形式检举,属于匿名检举。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十条:“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尽可能提供被检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检举人已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地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该检举我局已受理,将严格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进行办理。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三十条:“实名检举人可以要求答复检举事项的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检举人选择匿名检举,我局将不会告知处理情况与查处结果,已告知检举人匿名检举不会告知查处结果,检举人已知晓。
感谢您对郫都区税务局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郫都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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