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想咨询一下新都区农村低保家庭在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医保,养老,丧葬有没有什么具体的优惠政策。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民政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自来水每月按照实际使用量进行补贴,补贴范围不超过一阶用量,即自来水使用量不超过216立方米/户表•年。供水企业每月根据实际用量,按照减免0.55元/立方米减免。
二.、污水处理费:供水企业每月根据实际用量,按照调价金额的100%进行0.30元/立方米减免。
三、天然气由户籍所在地提供服务的燃气经营企业每月按照1.66元/立方米执行,气量不超过第一阶梯气量。
四、低保对象在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等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80%的比例救助,住院年度限额4万。
五、低保户每月15度电的补助标准
新都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28-83977547,谢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在问一下,低保对向去世,在丧葬方面有没有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