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彭店乡祥和社区(原庙垭一组)的农户,2022年4月19日位于苍溪县白山乡红庙三组210号的“苍溪杰华木材加工厂”来我家购买木材,金额共计29500元,前期预付了2千定金,约定剩余金额于2022年年底前把木材拉完后支付,同时约定砍伐和运输问题由木材老板负责。
所有木材已于2022年4月砍伐完毕,2022年夏天木材已拉走95%以上,剩下的木材一拖再拖,一直不拉,也不付款。2023年5月23日经过白山乡领导调解(在此特别感谢白山乡领导的沟通调解)后,支付了两万元木材款,,约定余款7500元待邻居家玉米收割后去拉完木材后支付(因运输木材需要经过邻居家的土地,拉木材前,木材老板跟邻居沟通洽谈的过路问题,2023年春天土地已恢复耕种)。
邻居家收好玉米后,我家人于2023年8月9号通知木材老板去拉木材,回复天太热等凉快了去拉;秋天凉快了联系木材老板,回复说忙,年前一定拉完;现在年底了联系对方,说路不通了拉不了了,款也不支付。
至今木材已砍伐将近两年,超过约定期限一年了,路通的期间我家人多次通知木材老板来拉均一拖再拖。无论何种原因,无论木材厂后期是否继续来拉剩余木材,自砍伐开始,木材已归属于木材厂,木材厂应对自己的恶意拖延行为负责,不能成为拒不付款的理由。
尊请有关部门,督促苍溪杰华木材加工厂把我家的剩余款项7500元支付为谢!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事项属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