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拿了养老保险,只有媳妇和孙儿能办理特困吗?
2、年龄在93岁(还是残疾人,二级残疾),膝下儿子已经去世。只有孙儿,孙媳妇赡养,能办理特困吗?
尊敬的问政四川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白江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详细解释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按照《成都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规定: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950元,且财产符合我区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您反映的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2000元,同时按照《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您反映的老人暂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